少子化後,繼承世代來臨
父親節到了,最著重儀式感的媽咪,趕緊請哥哥妹妹出個主意慶祝一下。
「媽咪,爸爸的刮鬍刀已經有好幾把了,別再送了。」妹妹建議,「送生髮水還差不多,不過效果也不見得好。」
「爸爸不愛吃蛋糕,每次都是買我喜歡的口味。」哥哥還真老實。
你們說得都沒錯,爸爸雖然沒什麼品味(挑老婆的眼光除外),但我們總是要盡點心意。
「哪像我,母親節之前都會先預告我喜歡的禮物及愛吃的餐廳,是不是很體貼啊?」
「這是情勒吧?」哥哥妹妹低聲回應。
裝作沒聽見的媽咪,故意高聲問爸爸:「你有什麼意見?」「都可以。」果然是千篇一律的回答。
爸爸和媽咪的父親都已經去做神仙了,每年這個時候,總是有點失落。還好我有乾爸,也有一日為師終身為父的好老師,更很開心有你們這一對兒女,才可以快樂地過父親節。
「是嗎?」爸爸晃了晃手中正在翻閱的《經濟學人》雜誌,「這一期的報導,有提到少子化的問題,分析的角度很不一樣喔!」
少子化現象,除了學校減班、國力大減、勞動力不足之外,還有什麼問題呢?「這些都是老問題,新的問題,是他們被稱作『繼承世代』。」爸爸說。
一人可能獨擁親族全數財產
二次大戰後的嬰兒潮世代成長之後,拚命工作,為了獲得更好的生活,也創造了許多經濟奇蹟。我們從小就被教育「要過好日子就得努力,而且絕對會有收穫」,所以懶惰的人會被瞧不起,別人加班、你卻準時離開辦公室,鐵定排除在長官的愛將名單之外。「讀書、再讀書,工作、再工作」就是我們奉為圭臬的至理名言。
「可是我總是哪裡好混就往哪裡去。」哥哥自己承認,「努力是一件很累人的事,而且不一定有收穫……」
爸爸的臉色開始難看起來,妹妹趕快扯了一下哥哥的袖子,哥哥卻渾然不覺,繼續說:「現在大家都說,努力工作還不如努力投胎,如果可以繼承很多財產,就不用這麼努力啦!」
眼看爸爸快要爆發了,媽咪趕快滅火,「欸,你說的那篇《經濟學人》文章,不就是在探討這個問題嗎?」
所謂的「繼承世代」,就是因為少子化,夫妻往往只生一個小孩,如果同一代的兄弟姊妹都是頂客族或不婚族,可能到第三代以後,就只有一個繼承人。那麼這個孩子就可能繼承上一代的所有遺產(包括他父母、叔叔阿姨、姑姑舅舅的遺產)。爸爸說:「就好像是現在的小學生一年級入學,往往是六個大人陪著去。講遠一點,到最後可能是一個人繼承三棟以上的房子。」
這樣大量的財產落在一個人的身上,可要懂得如何處理。如果不夠謹慎小心,被詐騙的機率會大幅增加(但從另一個角度來看,這些人可是金融投資業者眼中的好客戶呢)。縱使因為如此,子孫爭奪遺產的官司大為減少,但也擔心年輕人只想等繼承、不願努力,這真是令人憂心的社會風氣啊!
繼承了財產,也繼承了法律責任
「以前有三妻四妾的情況,後代子孫眾多,如果生前沒有處理好繼承問題,就會上法庭。」媽咪分析,「這樣子的民事繼承糾紛,如果時間久遠、涉及到好幾個世代,畫起繼承系統表,就像大榕樹一般的盤根錯節,承受訴訟的過程真的很繁瑣。」
「『承受訴訟』?」妹妹好奇地問,「那又是什麼制度?」
「當一個人死亡時,財產上的一切權利、義務,除非具有專屬性,像是慰撫金的請求,不然都會由被繼承人所承受。」哥哥解釋,畢竟也是法律系畢業的,還是懂得說明最基本的法律常識。
「如果死亡的人剛好在法院有民事訴訟,原本的訴訟程序還是要進行,只是需要由繼承人承受訴訟,讓繼承人繼續進行訴訟,成為新的當事人。」哥哥繼續說明。
「那誰來聲請承受訴訟呢?」妹妹問。
「原則上,法院會希望當事人自己聲請繼承人承受,不管是繼承人這一方,或是對造,因為訴訟不能懸而未決,」媽咪解釋,「如果沒有人聲請,法院為了讓訴訟可以繼續往下走,可以職權裁定命繼承人承受訴訟。」民事程序繁瑣的地方就在此,有時候要鋪天蓋地向戶政機關調閱資料,尋人任務很難一時半刻完成。如果有遷出國外的,還涉及國外送達,非常花時間。
「如果是刑事案件的被告呢?人都死了還要被判刑嗎?」妹妹繼續問。家中有三個法律人的好處就是,可以讓妹妹問到飽。
「假使偵查中的被告死亡,依照《刑事訴訟法》第252條第6款,應該為不起訴處分;如果案件起訴到法院,依照《刑事訴訟法》第303條第5款,則是不受理判決。」爸爸出面回答。「這些都是從程序上將案件做一個結束,法院事實上也無從確認被告是否構成犯罪。」
「每個人遲早會登出世界,」媽咪說,「因為有終點,所以每一個過程才無比可貴。」我們家居然在父親節討論遺產以及死亡問題,阿公阿嬤若是知道了,一定會罵我們討晦氣。不過,談論這些,正代表我們願意提早正視這些問題,其實也不用太避諱,只是遣詞用語要稍微注意一下長輩的臉色。
「無論如何,先去吃一頓父親節大餐吧!」媽媽下結論,「吃飯皇帝大。」
●關鍵思考:訴訟中若當事人死亡,會依照民事或刑事程序,分別處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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