班傑明來電,大喊了句:「解決了!」隔著電話,我聽得到背景中法庭特有的吵雜聲。陽光灑照在我桌上那疊卷宗,我慢慢地闔上它,也蓋住了這一年多冗長如夢的驅逐案。事情的確「解決」了。這個拖欠房租十九個月的頭痛房客終於得搬走,我們也終於脫離這場司法拉鋸。但在那聲「解決了」之後,我卻無法釋懷:這不是勝利。
我責怪自己太相信法律的公正力
最初,只是艾爾蒙地(El Monte)一戶房客房租延遲。租客推說丈夫失業,管理公司交涉兩個月未果,循程序請律師介入。我心中懷抱對美國司法制度的信任,相信水落石出是遲早的事。哪知程序走到最後關頭,租戶竟要求轉入陪審團審理(jury trial)。
年輕認真的經理班傑明立刻打電話來解釋詳情,「陪審團最快要到明年八月才能排到遴選,那之前房客可以合法繼續住著不付房租,而律師要先收一萬美元出庭費,才開始替我們看文件。」
幾十年來,我始終信仰著美國的司法制度,總覺得一步步來,真理自會昭彰。沒想到,連個開庭通知都成了奢望,正義竟要排隊排上兩年。
我點頭答應由管理公司出面談和解,但時間彷彿掉進深井,六個月後好不容易排上和解庭,對方律師請病假,延一個月;下次,又因另案缺席。一次次,我緊握電話問:「還要拖多久?」
我懷疑起加州所謂的「大民主」是否早已走偏。一紙租約之下,欠租者可以不付租、拖延訴訟、拒絕搬遷,而守法納稅的房東,卻只能無聲旁觀。古人說:「民無信不立。」如今的制度和程序,卻讓守信者成了最寂靜的輸家。
我責怪自己太相信法律的公正力,也埋怨管理公司讓這樣的房客住進來。我要來他們的入住申請檔案,一面翻一面咒罵自己的倒楣,卻在申請書前愣住了。
那位年輕媽媽誠實地寫著自己沒有工作,在家照顧三個孩子,靠公公與丈夫的薪水維生。公公在運輸公司工作四十年,丈夫在建築業工作八年。我順著這些資料往前查,他們在前一戶租屋穩住六年,因為生了小寶寶,才換租更大的單位,是個模範租戶啊。我腦中浮現他們剛搬來時,一家人開心打掃、掛窗簾貼壁畫的模樣。
我是那個推他們一把的惡人嗎?
但人生總有風雨突至。隨著建築業景氣下滑、家人失業,房租開始拖欠。後來雖然湊錢想要補交一部分,但程序已啟動,律師告訴我們:一旦進入驅逐程序,就不能再收租金。這原本是為了防止租客拖延與欺詐的規定,卻在這家人身上成了一道進退兩難被封死的門。
我猜,在那段期間,那些擅長訴訟策略的律師趁虛而入,說服他們拖延程序來換取時間,再從未交的房租中抽成。這一場案子,拖了十九個月,鬧到最後連法官都看不下去,裁定強制和解,對方提出的條件是前帳一筆勾銷,我們不得保留任何紀錄。我點頭,只想結束這段夢魘。
管理公司歡聲雷動,惡房客終於走了,我卻想著他們被迫搬家的夜晚,孩子是否還不捨貼在牆上的卡通貼紙?他們找到新工作了嗎?有沒有存下一些錢?還是所有積蓄早已被律師榨乾?我忍不住相信,他們一定把我這個遠在天邊的房東,當作驅趕他們的惡人,看著那張法庭公告,他們會不會心碎地想:「這世界怎麼這樣?」
在美國,有高達48%的人只差一張薪水支票,就可能流落街頭。如果他們這一年沒找到工作、沒能存下錢,他們會去哪裡?那位開了四十年卡車的老父親,會不會某個夜裡,只能坐在停車場裡打盹?
想到這裡,我竟有些恍惚。我是被制度辜負的倒楣鬼,還是那個推他們一把、讓他們跌出屋簷的惡人?是非善惡,在這世間層層折射之下,糾纏交錯,模糊不清。我放下卷宗,走到窗邊,看著陽光穿透空氣中的微塵,映出一室光影。光影裡的我,竟也不知該如何回答——
到底,誰善?誰惡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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