●初入法院,好像哈利波特進入霍格華茲
大部分的法律系學生,都會參加律師和司法官考試,前者錄取率約百分之十,後者則約百分之一。通過律師考試、完成六個月的實務訓練後,就能取得律師資格;而司法官則必須完成為期兩年的訓練,進入司法官學院受訓,開始比國中、高中還嚴格的早八晚六課程。期間除了要到各個機關、法院、地檢署實習,還有按照偵查、公訴、民事、刑事分類的實務課程。在經歷好像選秀節目一樣的各階段考核後,最後會獲得一個總成績排名,配合法院、地檢署開的名額,學員們按照志願選擇要擔任的職務及派任地點,有人考量自己的志向,有人優先考量家庭,分發時,總是幾家歡樂幾家愁。
我最後如願選擇自己屬意的法院,與幾位同期同學一起分發。法院也有培養、訓練新人的歷練制度,新分發的法官因為沒有審判經驗,法院希望大家能儘量接觸不同的案件,所以要分別歷練民事、刑事審判各三年。有些同學偏好辦民事案件,因為刑事案件矚目度高,辦案壓力大,加上還要合議審理,等於自己的案子花時間開庭、交互詰問之餘,還要去當別人的陪席法官開庭;相較之下,民事庭則少合議案件,開庭也可以透過書狀交換,速度較快(換言之,刑事庭花在法庭的時間多,民事庭花在寫判決、裁定的時間多)。如果問我,我倒是覺得無妨,終究都要歷練的;最後,經過抽籤,我被分發到刑事庭。
初入法院,好像哈利波特進入霍格華茲那般眼花撩亂。原則上,一位法官是一個「股」,以股作為案件管理的方式,並配有一個股符(像是忠孝仁愛信義和平、四維八德等),再搭檔一位書記官、一位助理,並以三位法官合議審理案件。
一開始,先要認識自己的書記官、助理、審判長、陪席法官(自己叫作受命法官)、辦公室位置、法庭位置等等。接著,案件會如雪片般飛來:猶記初到沒多久,椅子都還沒坐熱、印章都還沒拿到,就收到送審(檢察官把羈押中的被告起訴到法院,隨機分到案子的法官就得決定要不要繼續羈押這位被告),趕緊詢問還不熟的辦公室學長姊們到時要問什麼、如果被告說什麼要怎麼回應。當然,第一次坐到法台上詢問當事人、指揮訴訟程序,內心的小劇場不斷,緊張兮兮,覺得自己的聲音很陌生,腦袋嗡嗡叫--這,就是我的法官生涯序幕了。
●法律的生命不是邏輯,而是經驗
每天除了收到酒駕、竊盜、詐欺、吸毒等日常案件,三不五時也會收到貪汙、殺人、組織犯罪、擄人勒贖等震驚社會的案件。不管面對什麼案子,法官的基本功就是仔仔細細把卷宗看完,釐清當事人陳述、注意證據有沒有疑點,之後便是安排開庭時間。對於較缺乏經驗的初分發法官來說,上面短短幾句話,背後代表的是花無數個加班時間把案件完整閱覽、思考,了解案件涉及的專業背景,碰上有疑慮的地方,就要向自己的合議庭或同事請教;法官與當事人的生命歷程不同,若想理解對方、不做出誤解,就必須多與人交流。
有人說:「法律的生命不是邏輯,而是經驗。」馬克吐溫也曾說:「現實世界比小說更離奇,因為小說情節尚須基於可能性,現實世界卻不必如此。」法官在審理過程中,常遇到很扯的事實、辯解。從前的我會自問:那是真的嗎?還是在騙人呢?能不能有合理的解釋呢?不免希望當事人說出個合理的解釋來,也多少會因為當事人的反應有情緒波動;慢慢地,我發現有人真的是運氣很背,什麼不好的事情都會發生、好不容易振作又被打擊,人生就是這麼難,即便法官想要幫忙也沒有施力點,挺讓人難過的。
擔任了幾年的法官,依舊對工作、案件充滿熱情,期盼自己不要因為有了一點經驗而變得固執,要平和、公正、開放,還要成熟、更有智慧。我總希望自己能促成當事人彼此都滿意的方案,或至少不要讓當事人回鍋又起爭議,在訴訟的泥淖中打轉。畢竟,除了法官,誰想要天天上法院呢?
作者簡介:小雷,上班時緊盯電腦和卷宗,下班後網路衝浪,熱情有餘、視力不足,期盼永保開闊的思考,謹慎的判斷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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