向他人介紹自己從事法官這個工作時,常使人摸不著頭緒;一樣是司法相關的職業,一般人似乎對律師、檢察官比較熟悉。例如,談到律師,大家至少知道律師是替人辯護的(當然律師工作遠遠不止如此);提到檢察官,腦海會想到追訴犯罪、懲奸除惡的公義形象;但,提到法官,除了恐龍不恐龍的標籤外,更多的是困惑:這群人葫蘆裡賣什麼藥?審判的工作明明就是處理民眾的日常,怎麼談到法官就變得離現實太遠?平常透過媒體看到、聽到的資訊,似乎都只夠描繪出法官的模糊輪廓,會有這般落差,是法官愛搞神祕,還是中間存在什麼誤會?
●法官不語,究竟指的是什麼?
「法官不語」或許是這種現象的成因之一。為何敢講得這麼篤定?因為我自踏入這個體制後,從職前養成到正式分發,一路走來,無論是上課的老師、帶領你熟悉實務工作的學長姊們,都會在無形中透露出這種氛圍。彷彿法官就是一個無聲的團體,除了儘量不要讓人知道你在當法官,也最好不要跟社會大眾有所往來(跟個案當事人不能接觸自然不在話下)。
我當時對這樣的情形滿腹狐疑,追問後也只得到「法官不語」四個字。不過,那時是小菜鳥,年輕人終究是年輕人,所以就算百般不願,也得習慣這種氛圍,似乎你一旦當上法官,就要和世界保持「社交距離」--比起現在民眾為了疫情才如此自我要求,法官界可稱得上是超超超前部署了。
「法官不語」究竟指的是什麼?我的理解是:法官對於手中的個案,不該在案件確定前對外發表相關評論。如果要問這四個字有沒有什麼白紙黑字(法律人最愛講這套),在法官倫理規範上是這麼說的:「法官對於繫屬中或即將繫屬之案件,不得公開發表可能影響裁判或程序公正之言論。」因此,若問當了法官是不是就該不說話?至少在該法官承辦的個案上確實有這樣的要求,這也是對於公平審判和法官個人言論自由折衝下的結果。看官們想一想,若今天有一位法官對於自己手上的個案公開評論、誇誇其談,很難避免招來「預設立場、說法偏頗」的質疑,也讓人對法院公平正義打上問號,這可就真的母湯母湯!
●適時的表態,能帶給大眾理解議題的機會
看似嚴格的限制,難道都沒有例外嗎?事實上,在法官倫理規範裡面也設了一個緩衝:「依合理之預期,不足以影響裁判或程序公正,或本於職務上所必要之公開解說者,不在此限。」一下子說不能談到自己審理的個案,一下子又說可以公開解說,乍讀之下弄得人好亂。其實,比較好理解的角度,便是各法院在大眾比較矚目的案件宣判後會發出的新聞稿。
畢竟,判決是法官對於個案做出的決定,也是審判的核心,外界檢視司法時往往最先看的便是判決,但判決是法律適用在事實後的結果,會出現專有名詞,還有針對個案爭議的說理過程,往往具有一定篇幅,要讓外界第一時間明白判決內容,避免在媒體報導時被斷章取義,這時判決的新聞稿就是個對外溝通的好工具。
工作了這些年,我感覺過往法官群體對「法官不語」或有所誤解,甚至把它當作綁住自己的枷鎖,像是不能被提起的佛地魔,使得群體似得了失語症。然而,只要了解「法官不語」規範的目的,知道什麼可以談什麼不可以,對審理個案以外的各項社會議題表示意見,我認為並不是壞事。法官也是人,適時的表態,能帶給社會大眾理解議題的機會,這樣的司法與社會對話,不僅不會讓人覺得有什麼司法不公,反而讓人明白法官也在人間煙火中。
作者簡介:小時候的夢想就是當法官(真心不騙),真正踏入這行後每天兢兢業業,卻發現這工作老被外界指謫與謾罵。這樣的困境需要解方,開始相信揭開法官的神祕面紗會是其中一種方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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