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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9年我進入中央警察大學修課並開始接觸犯罪相關的科學,當時的我強烈地認為:只要找出犯罪的原因,我們就有機會大大減少犯罪的發生。然而,十多年來進出監所進行研究訪談以及參與假釋審查的過程中,我才發現... | 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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