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得見的人總能預先防阻可能的危險,慢慢學會算計,有心機的對待這個世界。陳雨萱不能,她不一定會成為居心叵測的人。至少有一半的機率不會吧……
佳韻明白僥倖不會一直降臨,只要她還無意識竊取這世界多餘的東西。
她覺得自己順手取走的只是多餘的東西。那些物品是插在商店門口傘桶的傘,擺在餐館桌上的原子筆,有次是比較誇張,以前雜誌社同事有多出的音樂劇招待票邀她去看表演,不知不覺已將洗手間的面紙盒整個裝在袋子裡,她也感到驚訝究竟是何時將這盒子帶走,氣得一手捏扁紙盒。同事狐疑地打量,也不問她緣由,吞下了訕笑的話。
後來採訪小組便流傳著她的精神狀態很輕飄,主管有意無意要她別走火入魔記得去就醫。一個月看一次診,身心俱疲,後來她就不願意再去。
一次次承認失敗,很痛苦,彷彿是被社會揀選出來有瑕疵的人。
醫生總是說,別這麼想,只要是人,都有缺點,妳是心生病了。
她望著潔白乾淨的年輕醫生想著,這病不在你身上,你看得見人心有病,別人可看不見。
今天又管控不了自己的手,她平靜地注視著手指,嘆了口氣。花了錢奢侈地來咖啡館需要有產能才行,打開採訪筆記,正想整理資料,電話來了。
手機顯示無尾熊的側臉,側邊剃高一半青白,綁著小馬尾,他說這張照片帥慘,最像文青。
「幹嘛啦。嗯……寫稿啊。拜託……不會自己出去吃喔。好啦。回家再說啦。」
他的本名是吳偉進,但字太潦草,寫「進」的時候非常隨意,被老師念成吳偉雄,他也不以為意,後來同學們都叫他無尾熊,一輩子擺脫不了。
他個性就是溫和過頭,從來沒想過,自己可以推翻自己。這也是佳韻討厭他,卻又喜歡他的原因。
高中三年,她承認從未正眼瞧過無尾熊,正確來說,是瞧不起他……但是兩人還是陰錯陽差在一起了。
如果沒有那次,她在家附近巧遇另一位高中同學,心血來潮約了吳偉進來頂樓吃火鍋,警察卻忽然上樓臨檢,說是有人檢舉這裡發出像塑膠的拉K臭味。她還記得那天警察敲門剎那,他嚇得竄上床,窩在被子發抖,連床架都輕微搖動起來。
後來,他才吞吞吐吐……犯了詐欺罪,或許已經被通緝了。
這件事,當晚在高中Line群組轟地炸開,熱中八卦的群眾換成瘋狂臆測有的沒的老同學,什麼童稚純真同窗情誼都是屁。此後,她就非常厭惡同學聚會了。
他認真地說他現在沒有朋友,但是,他可以信任她。那誠懇的眼神活像在求婚。
她這個人值得信任的理由是什麼,實在不清楚。
不過是聽完他被朋友誣賴不還錢,還跑去法院告他詐欺,她忍不住跳上床鋪大罵,「你笨啊,叫你簽本票你也簽,現在還不出錢,又不是一輩子不還,居然去告你——太沒義氣了。」罵完又覺得他們還沒那交情,挺他挺得莫名其妙。
「都說賺了錢要回家鄉買地蓋房子,住在一起啊。沒想到……義氣?真是電影演出來的。」叼著佳韻抽的涼菸苦笑搖頭,他倒是抽得很順口。
佳韻將菸咻地從他口裡抽走,大咧咧放進自己嘴巴,拍拍他的肩說:「算了啦,真正的朋友是什麼,你永遠不會知道是什麼,和錢扯上關係,你才知道什麼是朋友。」
她當時也不知自己為什麼一副有情有義有肩膀,絕不是為了安慰無尾熊,而是想起跟她爸借錢的那些朋友,在家鄉那靠海的小地方,有誰不知誰的底細。她爸說,缺了這筆錢會逼死人,所以他讓朋友簽了一堆本票還塞在老家抽屜,也沒看她爸去告過誰。
佳韻隨口說完那串讓她再說一遍都不可能太誠懇的話,在他耳裡卻發酵成費洛蒙。
後來無尾熊沒事就跑來找她聊天,也去打工的便利商店找她打屁。這不是愛情,他倒像她的護衛,她和一直打聽她感情狀況的便利店店長這麼說。固定在輪小夜下班接她回家,還有馬桶壞掉電燈不亮,半夜想吃鹹酥雞和啤酒,不論需要什麼,一通電話他就來搞定,不知不覺,他們就住在一起了。
無尾熊衰小的樣子,倒是有點像她爸,這件事她從未告訴過他。
同在小七打工的同事說,「男朋友啊?怎麼畏畏縮縮的,叫他進來裡面坐著等妳,也不要,縮在機車上一直抽菸,看起來好欠揍。」
看得見的人,只想看見自己想見的東西。她忽然想起在書店遇見的那女孩。
她知道他身上背負了什麼,才會成為今天這樣畏縮的人。
就像她愛偷點小東西,他是通緝犯,他們實在是天造地設。但說有多愛他,倒是也沒有多愛。彷彿習慣成自然,就這樣,每天吃飯睡覺、睡覺吃飯,好像夫妻一樣。
●
幾個男孩抱著籃球奔跑過去,風一樣震動了路人們。
綠燈秒數只剩五秒。那女孩卻不管風的感覺,像是誰暗自傳了什麼訊息來,身體一斜,轉往馬路急急邁著大步,手杖搖晃著,左右點地,喀喀喀喀……女孩的腳將要走向斑馬線第二格,佳韻終於克制不了,衝向前一把拉住她。
「陳雨萱——」
女孩立即循著音源轉身,眼睛也閃爍了一下。看不見的雙眼,像深夜樓梯間的小燈,接觸不良那種,閃了半秒。
佳韻不知怎麼形容如此短促的瞬間,類似睫毛顫動或是塵埃飄浮的瞬間。
她不會知道,有人眼睜睜看著她幾乎撞上路邊電箱,一句提醒也懶得給,更不會知道有人甚至繞過她,好像杵在那不動的她是個礙眼的ㄇ型路障。
「妳怎麼知道我的名字?」女孩側著頭說。
佳韻說不出口,為什麼會出現在這,明明在跟蹤,卻將自己送到追蹤對象的面前。或許,最後是無法忍受自己下意識或有意識的殘酷,終於伸出手。
本來和採訪對象約好地點,就在下個路口的咖啡館,卻無意間在捷運出口看見她。
佳韻打開手機確定總編寄來的採訪資料,核對照片無誤。人群中雨萱很醒目,但很多人就是看不見,或者是裝作看不見。
大家無視她可能沒走進手扶梯,踏不對台階,走錯出口,又差點在紅燈時將自己送上馬路……
那兩三分鐘,佳韻滿滿的羞恥,沒有作為的自己和大家一樣無知,並默許他人的無知。
陳雨萱一聽她是記者,眼睛又像瞬間來電的小燈泡,啪滋地閃爍著,隨即又暗沉下去。
佳韻有點慌,只得迅速地介紹自己,下意識去包包摸名片,緊接著又甩開這念頭。
對方的視線沒有移動,就像那天一樣,筆直地看著她。
過了兩秒,陳雨萱才反應過來,微笑說,真巧,還好在這裡遇見,又急切補充,事先說好穿了鵝黃色T恤和牛仔褲,很好辨認對吧。
不只是容易辨認,是一把左右遲疑的黃色雨傘,佳韻在便利店經常賣出的那種黃顏色,踏出捷運站就看到她像搖擺不定的指南針,佳韻的視線便再也離不開她。
「已經變紅燈了,很危險啊——妳為什麼突然衝出去?」
「紅燈?噢,我聽見有人跑著過馬路,以為還有秒數,就跟著走了。還好妳拉住我……」陳雨萱用力眨眨眼,眉間擠出了兩道細紋。
她近距離看著她,發現她比主編提供的背景資料還要年輕,視覺效果大概不到二十五歲。還有,她說話的樣子實在太甜蜜,任何一點小事,都感到驚訝,一直發出噢的感嘆。
如果是以前的林佳韻,肯定認為這樣的聲調很噁心,現在卻毫無厭惡的情緒,反而期待那個輕飄飄的噢字。
佳韻不清楚這個城市的盲人有多少,盲人裡的女孩又有多少,不知道會這麼快又見到她。
如果可以,希望上次不算數。她不會知道這是第二次相遇。
當然陳雨萱不會知道在書店曾目擊一樁偷竊事件,那件事也不算數。
想到這些無用的好處,看不見似乎也沒什麼不好,這世界髒東西太多,有時候,佳韻真的也很想閉上眼睛什麼都不看。
今天才是初次相遇,這麼認定,她也不會有意見吧。佳韻拿出筆記本再次確認訪綱。
前幾天主編十萬火急發來採訪,說是有立委臨時被爆在酒店門口摟嫩妹貼奶,記者被調去跑這個現場,社會角落人物專欄又急著要截稿,又是電話又是簡訊和臉書訊息齊炸,好像除了佳韻去救火誰都不行。明知這是主編慣用的伎倆,不答應採訪又怕得罪他,以後不發稿給她。
直接答應顯得自己很沒用,但她就是如此沒用只能與現實妥協,衡量之後,至少可以付得出下個月的房租和健保費,就接下採訪了。
早上人物背景資料才寄到信箱,一看照片,背脊有些發涼,這人,不就是前陣子在書店遇到的看不見的女孩。佳韻仔細盯著她看,彷彿比對兩幅相似的人物畫,努力想找出差異。
「林小姐,請妳幫幫我過馬路吧。」
陳雨萱忽然這麼說,佳韻此時居然有些安心,並為自己還有點用處感到得意。
冒出驕傲的感覺好像不對,但也沒時間細想太多,陳雨萱已經握住她的手肘,右手仍然點著手杖,佳韻有自己是條導盲犬的錯覺。
她說不要牽她的手,只要讓她握著她的手肘就好。
佳韻的手肘自從被她握住,整個人僵硬無比,彷彿那個關節已脫離自己,是機器零件,或是沒有血脈流動的肉塊。
走過斑馬線後,遠離馬路,又經過一排UBike,佳韻很小心地讓她和那排黃色腳踏車維持兩塊地磚的距離。
像電影慢動作的轉速,佳韻的手腳總是不同拍,身體不聽使喚,想控制也沒辦法。
透過手肘直接傳導了不確定的意識,雨萱很快地察覺到她的情緒,笑著說,放輕鬆噢,像平常那樣走路即可。
「陳小姐,我可以問個沒禮貌的問題嗎?看不見……要怎麼過馬路?」
「其實我看得見噢。」彷彿為了回應沒禮貌的提問,雨萱刻意地點頭微笑。
可愛的噢音又出現,實在讓人招架不住,這是睜眼說瞎話嗎?
不對,盲人的確說的是瞎話,佳韻實在按捺不住,暗暗發出F開頭罵人的嘴型。眼角餘光發現雨萱歪著頭、天真的表情,她倒想聽聽她是如何看得見。
「可是,妳差點被車撞,要不是我拉住妳,早就……發生事故了吧。」
佳韻深吸一口氣,心想對看不見的人這樣苛求好像有些過分,但還是忍不住說了。
「剛剛謝謝妳噢。通常我會聽車流聲,來判斷現在是紅燈或綠燈,行人走路的聲音也可以加進來評估啦。但也是有例外,像是有不守規矩的人或車,看到黃燈反而加速前進,我也是上了好幾次當呢。」
「所以,最好是有人幫忙妳過馬路對嗎?」
「那是最理想的噢。雖然,大部分的人會遠遠地看著我,我都知道啊。」
佳韻心想自己也是大部分的人之一。站在遠處,事不關己看著。害怕伸出那隻沉重的手,這樣的善意,總是無法說服自己隨意給出去。
如果不是採訪對象,她可能也不會衝出去拉住她。在這城市,她已經失去本能,幫助陌生人,可能為自己惹麻煩,卻變成反射思考。
佳韻低頭瞥見髒汙的球鞋,鞋帶散開了,想蹲下來綁好,手指往下延伸,卻忽然愣在原地。
如果是陳雨萱,她會怎麼做?
不,她不會發現,除非被鞋帶絆倒,才會發現自己的狼狽。
看得見的人總能預先防阻可能的危險,慢慢學會算計,有心機的對待這個世界。陳雨萱不能,她不一定會成為居心叵測的人。至少有一半的機率不會吧。
需要仰賴陌生人的善意才能生存,這樣的人生,如何能過下去?
想起了很多人活不下去的理由,大概察覺到餘生只是個吃喝拉撒的廢人。
而自己還能活下去的理由,也只求在異鄉不愁吃喝拉撒而已。
(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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