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世紀的孩子如貓狗
法國歷史學家Philippe Ari□s曾在1960年代提出一個令人詫異的觀點:歐洲十七世紀以前的父母不像今天一樣呵護子女,有些甚至任憑孩子如貓狗一樣自生自滅,兒童的地位相對較低下,之於貧困階層或碰上饑荒時尤為甚。儘管其《童年世紀》(L'enfant et la vie familiale sous l'Ancien R□gime)一書中諸多立論後來陸續被新生代史學家所推翻(事實上,疼愛兒女的家庭所在多有,不當全盤否定),但仍不失為學界首次專一研究兒童史的重要著作。
如今的我們備受社會保護:法定年齡避免我們太早婚,人們能自由擇偶,嬰兒與產婦的死亡率相當低,孕婦較能克服分娩的恐懼,已沒有「留孩子或留媽媽」的戲劇性抉擇,新生兒早夭的慘劇也很罕見。且大多數先進國家的人民都有權避孕,可決定生或不生、生幾個、何時生,有時還能領到生育津貼、學費補助……在這種條件下,要談母愛、父愛並不難,因為「不想要」的孩子數量銳減,懷孕是喜事,兒女也成了家中備受寵愛的成員。在現今的社會中,兒童的地位越來越神聖,好萊塢的大眾電影見不到嬰幼兒的死傷場面,連新聞報導都極力避免此類鏡頭。如此演進讓我們太容易咬定「每個孩子都是父母的寶貝」,相信沒有慈愛天性的人都是萬惡的禽獸。
回顧中世紀的歐洲,情況就大為不同了。大部分的婚姻均無愛情(多由家人決定)、人們不一定遵守婚齡規定(常見貴族子女七歲便已完婚)、所有的避孕措施皆被教會大力譴責(如體外射精被視為重罪)、產婦死亡率極高(一比十的機率,初產婦女的死亡率更可高達一比四)、剖腹生產等於是「母死子活」的同義詞、新生兒存活率相當低(三分之一活不過周歲)……在這樣的世界裡,為人父母的心理狀態、親子的互動關係自然不能與今天同日而語。若再加上戰亂、貧窮、饑荒、傳染病等常見的天災人禍,親情可能就更經不起考驗了。某些人為求自保,有時不惜犧牲自己的子女。
世界的殘酷童話故事
童話故事在某種程度上保留了古代的社會現象,隨手翻看,不難發現常有許多未成年的主角被親生父母迫害。
《小拇指》的樵夫父母因窮困,曾兩度把七個兒子丟到森林裡,任憑他們被野獸吃掉。
《驢皮公主》的父王對女兒產生邪念,逼得她不得不喬裝逃亡。
還有《白雪公主》的母后也因嫉妒女兒美貌而心生殺意,命人帶到森林裡下手……
等一下,你會說:要殺公主的人是她的後母,這個不算。沒錯,在《格林童話》中,皇后的確是國王的續弦,但那是格林兄弟後來改寫的版本。在1812年的初版中,皇后是白雪公主的親生母親,她無法忍受女兒越長越美,於是要求獵人「將她帶到森林深處,用匕首刺死,然後把她的肺和肝切下帶回來,讓我加鹽煮來吃」。後來她得知公主沒死,還翻山越嶺多次設法害死她。你又說了,再怎麼樣也不過是偶發的單一故事嘛!不,其實真正令人訝異的,是法國、義大利、冰島、巴勒斯坦、尼日……的口述傳說中,均有《白雪公主》的類似版本,都是親生母親嫉妒或仇視自己的女兒,想盡各種辦法除去眼中釘的劇情。
我們耳熟能詳的中文故事也有不少讓人咋舌的情節,比如饑荒時「易子而食」的傳說。又如《二十四孝》中的〈郭巨埋兒〉篇:郭巨家窮,用餐時,郭母總捨不得多吃,把飯菜留給孫子,孝順的郭巨看在眼裡,忍不住向妻子勸說道:「母親只有一個,兒子還能再生。」於是決定把兒子埋了。兩人在後院挖地葬兒時孝感天地,結果挖出一甕黃金,不必殺子,又能豐衣足食了。另有一個比較政治正確的版本,故事中郭兒不慎溺斃,郭巨也用同樣的說詞勸慰妻子,結果埋兒時天打雷劈,把兒子震活,又挖出金子,皆大歡喜。若不以孝道的角度出發,而把思考重點放在父子親情上,我們自會覺得這個做父親的既可恨又可怕,魯迅對埋兒奉母的郭巨就曾表現出強烈的反感。
被惡魔換走的孩子
中世紀的歐洲還有一個關於聖人司提反(Stephen、Stefen、Stefano或Etienne)的古怪傳說。聖司提反與耶穌生於同一世紀,人稱基督教的第一位殉道者。據說他剛出生時,惡魔就以假換真,用一個惡嬰換走搖籃裡的新生兒。幸好他命大沒死,被母鹿養活,又被某主教收養,長大後擔任執事的工作。後來司提反聽從天使的指示回到故鄉,看到可憐的老父老母仍在照顧假兒子,多年來他不但沒長大,只會成天哭鬧找麻煩,而且把整個家都吃窮了。司提反向大家告知真相後,令人用一把火把搖籃中的惡鬼燒死。
試想一下,這種劇情會對尋常百姓產生什麼樣的影響?
倘若現在有一對夫婦生了一個不太好養的嬰兒,瘦弱愛哭、夜間吵鬧不肯睡,那麼備受折騰的父母很難不想到司提反的「掉包嬰兒」事件,自問孩子是否也被暗中換過,雖然不至於把他當鬼燒死,但可能就此不再積極照顧。也許他們真的迷信,相信躺在搖籃裡的「夭壽仔」並非自己親生。也許,他們只是替自己的良心找藉口……
我們不必天真地以為百姓只會單向受到這種故事的影響,因為傳說的形成畢竟來自於群體思維,反映了民眾普遍接受的想法。十世紀以後,歐洲民間已有「惡魔偷天換日」之說,有些父母對親生子女有疏離感,而這類迷信正好替他們提供了一個解釋。
讀到這裡,如果你深信母性、親情是人人與生俱來的本能,可能會感到很不舒服,或認為上述情狀只不過是虛構編造。那就不提童話與傳說吧!光是史實紀錄也處處能見到違反「天性」的例子,比如中世紀的女性常有產後殺嬰的現象,教會苦口婆心請求她們不要把新生兒丟進台伯河裡,但成效不彰,最後不得不在1198年建設薩西亞聖瑪利亞教堂(Sancta Maria in Sassia)的附屬醫院,開啟集體收容棄嬰的先例。民間也年年出現產後婦女不慎在床上壓死嬰兒的慘劇;玄的是,在一個重男輕女的環境中,殺嬰事件幾乎一概發生在女嬰身上,神職人員為此大力推廣搖籃,避免父母與新生兒同床。直到十七世紀,經濟條件較佳的階層仍普遍把初生兒送到鄉下的奶媽家撫養,大幅提高低齡兒童的死亡率。更別提貧窮人家販賣子女為奴隸,以及父母把孩子戕害成殘廢乞討的諸多案例。
母性的光輝與枷鎖
「母性天生」一說實在漂亮,使得太多人把它當成全面性的真理,以為所有女性一旦成為母親,本性便該被激發,從而對孩子付出無微不至的關愛。當然,「母性」確實可見於許多女性,但它也屬於文化與社會秩序的一部分,往往需結合若干先決條件才可能實現。這種概念容易讓人漠視每一名女性的個體心理狀態、經濟條件、婚姻關係等,以嚴苛的眼光批判「失職」的母親,把她視為異常現象,同時也模糊了父親的角色,將之降到次要地位。更不公平的是,符合「好母親」典型的女性亦可能被卡在一個約定俗成的形象中,其個人的性格與優點才智較被忽略,而其心力與付出也被「天性」之說輕易掩蓋。倘若母性確實是所有人類的本能,那還有什麼學習的必要呢?古代西方的教義、東方的儒家社會又何必耳提面命,再再宣揚母性的光輝、提倡骨肉相連的倫常規範,何必提供聖母瑪利亞、慈母教子等嘉德懿行作為百姓仿效的表率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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