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開始,我並不討厭浣熊
浣熊又來了,昨晚跟牠照上面,牠已經撬開房簷一個洞,當作牠家大門。豈不知,這不是牠的家,牠在這裡門兒都沒有!
明明知道沒用,我還是火速買了幾包樟腦丸,掛在牠慣常攀爬的牆沿上。說沒用,是因為我跟牠們交手過四年,最後都是花上幾百塊美元,請專人來設籠捉捕,然後修補破洞才搞定。
果然,入夜了,一陣侵門踏戶的響聲又起。我看到牠了,而牠渾然不知,我正悄悄埋伏在二樓窗口,手上握著一根木棍。牠也不知道,我已聯絡上一家新公司,是提姆鄭重推薦給我的,明天就要派人來了。
浣熊很肥,體型像個富泰的大爺,牠悠哉地現身於陽光房屋頂。此時,我冷不防拉開窗戶,掄起棍子,揍牠一個屁股。牠竟沒想到人類這麼邪惡,會做出這種見不得人的事。牠受這一棍子屁股,知道敵人難惹,只慌忙地沿著牆角排水管,一路爬滑下去,逃向後院不知處。
哈,這一棒可解氣了!
但一開始,我並不討厭浣熊的。狼狗暮色中,我曾以為浣熊是貓,一隻憨呆的肥貓。我也記得初見浣熊從排水管爬下時,以為牠是來路過的,覺得可喜。後來又知風靡五、六年級的卡通影片《小甜甜》中,那隻從小與小甜甜作伴的動物,正是浣熊時,更是覺得可愛。然而現實中,完全不是這樣。
浣熊撬洞,潛入閣樓築窩生仔,半夜活動,不時開狂歡派對,實非好住客,必須統統請走,請不走就趕走,趕不走就捉走,拿到遠遠的野外放生。這不,明天就要為牠們布下天羅地網了。
我豎耳注意動靜,默默祈禱
豈料,新公司派來的人不是設籠布網,而是遞出一頂「血滴子」。我見他(此人是老闆兒子,跟浣熊一樣胖)在浣熊已撬開的「家門口」外,精密設下一個籠子,籠子裡有一條絞刑器,只要浣熊出門覓食,就會踏入這道機關,然後即刻見血,爾後被絞死。
我見此狀,有些驚訝,我是請人來捉,不是請人來殺呀!那人見我猶豫,問我願不願意這麼做,若現在反悔還來得及,不收費,他立刻撤人。我思考了幾秒,臉色沉重,口裡卻說好吧。
刑具已成,就等「請君入甕」。
而此刻我盼望,屋子裡的浣熊昨夜全都逃光了,沒有一隻落下。是,浣熊已經回不了家,怕的是昨夜或清晨牠們統統回來睡覺,現正等著天光退下,就又要出門。
黑天了,我豎耳注意動靜,並默默祈禱:浣熊不要來,浣熊不要來,這地方太危險了!我不要你們死啊!
第一晚,無動靜,這是好兆頭。也許,牠們嗅覺到門外之物不尋常,所以不敢出門。第二晚,無動靜。第三晚也是。難道牠們肚子不餓嗎?不出門也會餓死呀。又或者,屋子裡真的沒有浣熊了,上次那一棍奏效,牠們已認定我絕非善類,很難做伙。好,這樣好。
第四天,專家公司來電,問有沒有收穫?我有些喜氣地說:沒有!(「沒有」對他們不是好消息,因為除了設置費一百五十元外,凡捉到一隻,他們加收五十元。)對方聽聞,就說:一周內若無收穫,就說明沒有浣熊了,可以擇日來撤去機關。
果真,一周內都無動靜,我的心卸下了擔憂。十天後,那人訕訕前來,爬梯撤去血滴子,但撬破的洞要補上,要價一百元。
就這樣,我花了二百五十美元,約七千兩百塊台幣,買了一場「空」。說實話,我一面心痛,一面是歡喜的。看著那塊補好的洞口,我心裡還是大聲地說:
浣熊不要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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