0.
「然後我活得夠久,自己成了陌生人——沒人比我更驚奇我成了這樣。」
怵目驚心的句子,出自費婓雯.郭尼克(Vivian Gornick)的《未了的事》(Unfinished Business),說的似乎不僅是句中的我,而是每個人。
不記得多少年前,我寫了〈從孤獨出發〉,從許多角度檢視孤獨。又有一篇〈我的眼睛充滿驚奇〉,記述一些讓我驚奇難忘的事。郭尼克這書無巧不巧,除了觸及孤獨、驚奇和許多我關切的主題,還談到我熟悉的某些小說,讀來格外會心,覺得她是「我的」作者,可以加入我鍾愛的蒙田、懷特、裴樂娜琵.費茲傑羅(剛巧郭尼克也欣賞)、約翰.柏哲、安妮.狄樂爾等西方作家,獨占心靈書架特別一層(當然,心愛的中文作家自有一層)。
1.
《未了的事》有個副題:「一個長期重讀者的札記」,不用說寫的是老書重讀。
我也愛重讀老書,沒有規畫,全憑心血來潮。不同年歲讀,感觸領受不同,經常發現驚奇。這書寫的便是這事,只是並非閒談其中趣味,而是認真許多,透過年歲透鏡深入比較年輕、中年和老年三階段的領會變化。類似禪宗說三十年前後見山見水之別,與蔣捷詞〈虞美人〉寫少年、壯年和老年聽雨境界不同,異曲而同工。
這是第二次看《未了的事》,慢慢看慢慢想,覺得甚至比第一次更好。
重讀和初讀的不同,在第一次通常急急忙忙生吞活剝,之後才逐漸懂得了放慢腳步從容細品,一次比一次嘗到更多深層滋味。
2.
費婓雯.郭尼克是個寫了大半輩子,評家褒讚但讀者遠遠不及的美國作家。
她的作品率直辛辣,經常寫到驚奇之感。
驚奇是個有趣的心理反應,如同神奇感,讓我們眼睛腦袋倏然發亮,一下子脫離呆癡狀態,「活」了。所以驚詫我們的事會記得,其他則褪入虛空消失不見。
也許因此郭尼克一再寫到那些讓她遽而明白的奇異片刻,連對心理諮詢師也經常說:「這下我真的看清了!」諮詢師提醒她:「你這樣說多少次了?」
她似乎窮畢生之力了解自己,不停回首自問:「我做了什麼?什麼地方做錯了?為什麼?」幾本回憶錄便是那追究探索的紀錄,讀她是隨她長途跋涉,踩踏過感情和心智的泥爛走來,直到明白——起碼多少有點明白。
寫回憶錄的人很多,像她這樣「吾日三省吾身」式細看,越老越有自知之明的卻少見。這點,她類似一生挖掘記錄自己的法國散文家蒙田。
3.
郭尼克寫非小說,包括回憶錄、傳記、社會史和文學評論。
並非她不愛寫小說,而是寫不來。從八歲起她就夢想做個偉大小說家,偏偏一朝嘗試發現筆下人物死在紙上,怎麼都活不起來。氣餒之餘轉而寫自身經歷,直話直說,不需編造虛構,順手多了,於是從記者開始,走上漫長的非小說之路。
第五本書《凌厲親情》(Fierce Attatchment)五十一歲出版,寫和母親緊密糾纏傾軋衝突的關係,赤裸濃烈,首創回憶錄的寫法。父親早死,母親身影龐大如摩天樓,籠罩她的身心和作品。她寫強悍固執的母親出奇嚴苛,對自己也毫不容情。評家大為驚豔,2020年《紐約時報》譽為二十世紀後半最佳回憶錄。
4.
郭尼克的非小說不是一般的非小說,她的回憶錄也不是一般的回憶錄。
1970年代,她正好趕上新興的「新報導文學」,揚棄傳統客觀寫法,將記者自身放進去。這新風格叫「第一人稱報導」,或「第一人稱敘述」。
她便以這種新文體講述自身情事,類似中文傳統的敘事抒情散文,但不盡相同。她寫的不是琦君式的憶往抒懷或張愛玲式的輕快嘲弄,而是夾敘夾譯,一邊客觀評述彷如第三者,同時又以第一人稱坦訴衷腸,比一般節制收斂的報導生動許多。這種非小說筆法其實含了小說技巧,讀起來就像小說(難以相信她沒法寫小說),充滿戲劇張力緊迫誘人,只不過都是真人實事。
5.
譬如寫記憶,有一景刻骨銘心,她寫了一次又一次。
八歲那年,一個朋友過生日,她充滿期待等著穿上最心愛的洋裝去參加,可是母親在那件洋裝胸口剪了個心形大洞。她大受傷害,從此每年便提起這件殘酷的事,每次母親都搖頭否認。一年又一年,這場控訴和否認的戲不斷重演,她不斷氣憤傷心質問:「你怎麼做得出那種事?」母親也一再重複:「根本就沒那件事!」她同樣堅持:「有生之年,我會不斷提醒你,直到你承認為止。」
五十年後,某個寒冷春日她剛下巴士腦中一閃:「五十年前那天不管發生了什麼事,根本不像我記得的。我的天,我想,一拍自己額頭,好像我竟是個生來給自己製造傷心的人。可是為什麼呢?為什麼?」
這情節寫在第二本回憶錄《一名異女子和一座城市》裡,後來在《未了的事》裡談莒哈絲小說《情人》部分又提到,不過只是一句話,用來說明她和莒哈絲不同,雖仍憶往但不一挖再挖直到無法自拔。她的了悟終於帶她掙脫童年束縛,長大了。
6.
那「編造記憶」讓我大驚,掉頭搜索記憶尋找類似情事。
幾年前我寫了篇〈未知時刻〉,談一件毫不記得但因一封給父母的舊信出土才發現竟然發生過的事,和郭尼克的經驗恰恰相反。我驚訝的是:這樣一件分明重大的事,大到必須給父母寫信陳情,為什麼自己卻一點都不記得?事過境遷太久,再也無法解答。
記憶不可靠早已是常識,然一旦記憶和真實正面衝突還是讓人震驚,好像長久仰賴的記憶和自我歷史忽成腳下流沙,一切開始鬆動陷落,秩序坍塌成廢墟,讓人懷疑究竟我們以為的事實有多少是千真萬確。這種錯置或遺失記憶越來越多,對記憶的不確定感也越來越深。我因此不時便提起往日某時某事,和B與友箏印證:「你們記得嗎?是不是這樣?」
7.
《一名異女子》寫獨身居住紐約的生活,以及她熟悉的城市,把整個紐約市和其中各種居民都寫了進去。
先從介紹知心老友雷納爾開始:
「他是個風趣睿智的男同志,有種種複雜難解的鬱結。」
二十多年來他們每周見一次面,在彼此住所附近散步、晚餐外加電影,只是兩人並不看電影而是談個不休,因為比電影有意思得多。
兩人性格和境遇有些類似,交情深厚但是特殊。他們都活在生命的不圓滿裡,以受傷者的眼光看人間,所見是不公不義和欠缺遺憾。人生列車轟轟來去,他們大多沒趕上。對他們來說,生命之瓶永遠半空。
一次去遊大峽谷,一路景色壯闊,她讚嘆不已。他要她解釋,她說壯觀美好。他說他一點都不覺得美,只見天地不仁殘酷可怖,愛的是城市擁擠熱鬧的安全可靠。
有趣的是他們在一起愉快非凡,分手了又不急於再見。因為兩人都意見強烈,針鋒相對不免摩擦。他尤擅冷嘲熱諷,某日她又埋怨母親,他一刀見血:「這麼大年紀了懂得還是這麼少,真討人厭。」最後當她恍然大悟冤枉了母親,不得不承認他是對的。
無論如何,和雷納爾一天下來她覺得「全身像針插扎滿了刺」,需要時間復原。顯然,兩人友情建立在保持安全距離上,直到下周末。時間到,她便會打電話給他。
8.
郭尼克是個普通人,然獨具一格:常人的衝突矛盾,在她身上放大了。
首先,身為女性,她具備「一般女性特質」:敏感、情緒化、缺乏自信、缺乏自知、滿心浪漫、追求愛情和白馬王子……然同時又具備一堆「非女性特質」:聰明過人、充滿理想和野心、想要寫作、想要改造世界、不願受婚姻束縛想要獨立自主……
《一名異女子》回看自身並環視周遭,兩相映照,真相顯露無遺。好似把人間百象放在文字手術台上切割剖視,帶了關懷、同情、批判和幽默。她性情激烈,在父母信奉的共產主義思想裡長大,成了個激進社會主義女性主義者。性格加上前衛思想讓她的作品像烈酒,從讀者眼睛一直燒進去。我看一次,燒一次。
9.
《未了的事》裡寫她年輕時讀到斯坦敦的演講《自我的孤獨》,驚天動地腦袋洞開,看清了身為女性自己在美國社會中的真正處境,這才悟到:「原來我生錯了性別!為什麼從沒有人告訴過我?」
伊利莎白.斯坦敦是十九世紀美國女性主義思想家,1892年,年老的她在華府全美女性投票權大會踏上講台,最後一次以領導人身分演講,心情格外沉痛。因為這個組織多年來逐漸走向保守分裂,只剩她一人堅守原初的激進理想。面對滿廳往日並肩作戰的數千姊妹,她覺得無比孤獨。生平第一次,她不只是從思考的層次,而是從內心深處體會到人情聯繫的脆弱短暫——經不起時間的腐蝕,越不過情勢的考驗;感覺變了,想法走調了;志同道合的戰友最終反目相見,只有孤獨是真的。
她描繪的孤獨世界極盡荒涼:
「我們最痛澈的失望,最光燦的希望和野心只有自己知道……友情斷絕了,愛情破碎了,我們傷心透頂但不求同情。死亡帶走了最親密的人,我們獨坐悲痛的陰影裡。同樣,在生命最大的勝利和最黑暗的悲劇中,我們獨行。」
《自我的孤獨》郭尼克一讀再讀,好像讀詩。後來乾脆借用書名寫了本傳記性評論,探討斯坦敦在美國女權運動史上的地位。
10.
美國歌手強尼.卡許(John Cash)唱的〈亡命之徒〉裡有句:
「啊,自由,自由是別人說的。你的監獄是孤獨走過人世。」
道盡了斯坦敦描述的孤獨。
郭尼克的字裡行間充滿了這種無處不在單軍作戰的孤獨,直到發現了女性主義。她回憶當年參加女權活動集會,置身滿室姊妹當中的感受:
「先是強光眩目耀眼,然後一切清清楚楚——那明亮給我驚人的慰藉。我帶著它醒來,帶著它舞過一天,帶著它微笑入睡。我變得無比堅韌:日常生活的刀箭一點也傷不到我。那時覺得生命很好。我有清晰的目光,還有同伴。」
11.
若說《未了的事》在寫閱讀人生,《一名異女子》幾乎便在寫孤獨。
大城裡眾聲喧譁中的孤獨,以及對面,熱鬧擾攘裡的人情聯繫與生機傳遞。她寫:「我從沒比在擁擠的街上更不孤獨了。」當她在公寓裡覺得孤單了,便出門上街去。外面整個城市的喜怒愛慾生死悲歡在大樓轉角、在咖啡館圖書館和老人院、在地鐵上巴士上、在超市公園和十字路口,如陽光風雨迎面而來。過街時路人無意的伸手碰觸,偶然旁聽到的生人話語,時刻發生的驚人小故事,讓她憤慨或感動莫名。那時她「對城市感到無限的愛,愛城市概念,也愛城市本身。人人都好看:英俊,時髦,有趣。生命激濺,毫不吝嗇,而且沒有條件。我常覺得自己是仰了頭在走,嘴巴大張,陽光流灌進喉中」。(上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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