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個人生命經歷得以出入監所內外,觀察人生百態,世道畸零。大眾對獄中境遇常想當然耳、以訛傳訛,
但誤會和抹黑對矯正新生並無益處,
盼以隱形之眼分享所聞,助於彼此理解……
大哥一旦出所,還會妥善安排名牌內衣去處
《間諜橋上的陌生人》這本書描寫美蘇冷戰期間「1960年U-2擊墜事件」,美國律師詹姆士奔走換俘的故事。當時駕駛U-2偵察機被蘇聯擊落淪為人質的美軍飛行員,與遭美軍關押的蘇聯間諜魯道夫·阿貝爾在東德換俘成功。好萊塢後來改編成《間諜橋》,湯姆漢克斯飾演談判換俘的律師,但五○年代魯道夫在紐約受審時身著的西裝,才是我要說的故事……
魯道夫被移監至紐約候審,律師詹姆士到第五大道訂做合身西裝供其出庭,為使店家不生猜疑,佯稱用作壽衣,只能口述西裝尺寸,無法親臨丈量。書中至少兩次提及衣裝對被告極為重要,不至於貌似有罪即遭定罪,還稱魯道夫因此在法庭上像個學者。上世紀五○年代的冷戰美國,輿論皆曰判死,魯道夫仍有一襲西服,繫上領帶,法庭中保有一絲尊嚴。
西裝如何送入獄所?又如何保管吊掛於舍房?電影或書都未著墨。翻過世紀篇章,至今仍鮮少聽聞台灣被告或受刑人能在獄所中穿出全套西服出庭。高官巨賈遭押,世人唏噓不已的多是那囚服身影。
以台北看守所為例,遭押入所必檢身,收容人須褪去所有衣衫、鞋履,眼鏡若有金屬材質亦不得攜入,皆強制保管。收容人須自費購置合規內衣褲及藍白拖鞋。身無分文者,只好打赤腳被收容進舍房,舍房多半會保留尚堪使用的二手個人用品,提供給無依無資力者,不至於淪「衣不蔽體」窘境。
收容人的微形社會,尚以內衣品牌區隔身分地位,身著555品牌內衣最能象徵不凡。沒錯,就是那個香菸品牌授權製作的內衣。之所以受「大哥」青睞,大抵因穿來像件T恤,袖身拉長收窄、袖口翻邊拉長所致。「大哥」一旦出所,還會妥善安排名牌內衣去處,象徵某種澤被。
所方會依季節發給制服,被告與受刑人皆著藍色長短褲,區別則在上衣。春夏,受刑人以灰色短袖襯衫與被告淺黃Polo衫區隔;秋冬受刑人著鐵灰色長袖襯衫及夾克,與被告亮綠色夾克及淺黃長袖襯衫區隔。受刑人的制服色彩大多與晦澀畫上等號,與早年應報主義凸顯恥感有關;被告的顏色較為明亮,米黃、淺黃與亮綠,但那綠亮得閃眼睛,美感走驚世風。
親友可為收容人添衣裝,但不能有拉鍊、線繩等
很長一段時間,台北地方法院、台灣高等法院充斥著身穿衛生衣,腳踩藍白拖的被告。某日,所方強制要求收容人出庭不得身著內衣、拖鞋,必須換上統一備置的「出庭服」;長、短袖的Polo衫、無口袋的休閒外套、冬令夾克、藍色短褲、灰色運動長褲,以及黑白兩色功夫鞋供收容人選擇。
資深主管表示,高等法院認為向看守所借提出庭的被告狼狽不堪,法院跑滿藍白拖,有礙觀瞻,方政策丕變。收容人未必埋單,主要是前人穿用過,餘味雜陳。遇有不配合者,主管只能苦口婆心,免得背上輕忽人權黑鍋。而今疫情竟令收容人疑慮消融,反有一得:為全力防疫,「出庭服」與鞋履徹底清洗消毒。收容人多表示「真的有差」!疫情之前呢?就別提了。
親友可以為收容人添衣裝,但不能有拉鍊、線繩及連帽衣。為了避免藏有違禁藥品、毒品,所方會全部先泡水;收容人到手時,一律濕答答。光這兩點,就知道魯道夫當年的全套西裝如何神奇珍貴。因為,西裝褲都有拉鍊,濕西裝風乾後也只能皺巴巴。
不過,翻查新聞圖片卻有例外,阿扁總統當年□押借提出庭應訊,身著西裝未繫領帶,應是台北看守所史上最體面的借提被告了。照片中西裝褲的「石門水庫」封得嚴實,不像被卸下拉鍊。
人要衣裝,佛要金裝,當我們從小被教導不要由外表評判別人時,更應知法庭肅穆嚴謹,穿小鞋的不公平不應存在,更不容法院以貌取人。
阿扁總統當年出庭的體面,是不是專屬於前總統的□押禮遇?淪為被告卻仍擁有丁點體面,七十年前就穿在間諜橋上的美國國安死刑犯身上。這丁點體面應該是所有在押被告都可以擁有的;這丁點尊重,源自於無罪推定,也歸因於收容人終將明白,尊重別人必須由裡到外,不分場合,不論尊卑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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